违规行为 |
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1、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和披露2018年以来,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奥途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 【展开全文】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1、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和披露2018年以来,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奥途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计交易金额分别为9,251.47万元、9,222.75万元、16,646.52万元,分别占你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2.67%、3.48%,你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会计差错更正2021年11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根据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你公司通过财务自查,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主要调整为:调减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1,030.95万元、1,030.95万元、3,811.12万元,变动幅度比例分别为0.9%、0.68%、2.21%;调增2019年度净利润750万元,调减2020年度净利润873.39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2.61%、2.01%。 【收起】 |
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 【展开全文】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为6,150万元,占奥佳华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截至2021年9月底,上述资金占用款已全部归还。 【收起】 |
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 【展开全文】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为6,150万元,占奥佳华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截至2021年9月底,上述资金占用款已全部归还。 【收起】 |
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 【展开全文】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为6,150万元,占奥佳华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截至2021年9月底,上述资金占用款已全部归还。 【收起】 |
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 【展开全文】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为6,150万元,占奥佳华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截至2021年9月底,上述资金占用款已全部归还。 【收起】 |
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 【展开全文】经查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通过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形式,违规向奥佳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提供资金。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为6,150万元,占奥佳华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截至2021年9月底,上述资金占用款已全部归还。 【收起】 |
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在建工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对大额在建工程查验付款申请单、工程进度单等,但未对监理签字笔迹异常、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你们未对个别 【展开全文】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在建工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对大额在建工程查验付款申请单、工程进度单等,但未对监理签字笔迹异常、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你们未对个别大额在建工程执行现场查看程序,导致未能关注到付款申请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一致的异常情况。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二、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个别客户函证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发函地址与回函地址不一致,回函地址与奥佳华办公地址一致或相邻,你们未对上述异常情况保持关注。二是个别客户未回函,你们未执行替代测试。三是个别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有误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你们复核账龄划分未发现上述问题。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三、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对奥佳华一子公司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实际盘点比例远低于原先确定的盘点比例,审计底稿未见监盘汇总表,无盘点差异分析。二是奥佳华口罩类产品存在减值迹象,但你们未对发出商品中口罩类产品跌价准备进行复核,导致未发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四、未对异常现金交易保持关注。奥佳华一子公司2020年现金发放工资和员工备用金高于往年,你们未进一步了解现金交易的原因,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未发现公司现金采购会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收起】 |
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在建工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对大额在建工程查验付款申请单、工程进度单等,但未对监理签字笔迹异常、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你们未对个别 【展开全文】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在建工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对大额在建工程查验付款申请单、工程进度单等,但未对监理签字笔迹异常、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你们未对个别大额在建工程执行现场查看程序,导致未能关注到付款申请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一致的异常情况。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二、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个别客户函证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发函地址与回函地址不一致,回函地址与奥佳华办公地址一致或相邻,你们未对上述异常情况保持关注。二是个别客户未回函,你们未执行替代测试。三是个别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有误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你们复核账龄划分未发现上述问题。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三、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对奥佳华一子公司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实际盘点比例远低于原先确定的盘点比例,审计底稿未见监盘汇总表,无盘点差异分析。二是奥佳华口罩类产品存在减值迹象,但你们未对发出商品中口罩类产品跌价准备进行复核,导致未发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四、未对异常现金交易保持关注。奥佳华一子公司2020年现金发放工资和员工备用金高于往年,你们未进一步了解现金交易的原因,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未发现公司现金采购会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收起】 |
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在建工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对大额在建工程查验付款申请单、工程进度单等,但未对监理签字笔迹异常、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你们未对个别 【展开全文】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在建工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对大额在建工程查验付款申请单、工程进度单等,但未对监理签字笔迹异常、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你们未对个别大额在建工程执行现场查看程序,导致未能关注到付款申请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一致的异常情况。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二、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个别客户函证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发函地址与回函地址不一致,回函地址与奥佳华办公地址一致或相邻,你们未对上述异常情况保持关注。二是个别客户未回函,你们未执行替代测试。三是个别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有误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你们复核账龄划分未发现上述问题。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三、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你们对奥佳华一子公司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实际盘点比例远低于原先确定的盘点比例,审计底稿未见监盘汇总表,无盘点差异分析。二是奥佳华口罩类产品存在减值迹象,但你们未对发出商品中口罩类产品跌价准备进行复核,导致未发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四、未对异常现金交易保持关注。奥佳华一子公司2020年现金发放工资和员工备用金高于往年,你们未进一步了解现金交易的原因,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未发现公司现金采购会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以上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收起】 |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 【展开全文】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0万元,奥佳华未按规定披露前述事项。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公司。2、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2018年以来,奥佳华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永年达、奥途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收起】 |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 【展开全文】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0万元,奥佳华未按规定披露前述事项。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公司。2、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2018年以来,奥佳华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永年达、奥途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收起】 |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 【展开全文】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0万元,奥佳华未按规定披露前述事项。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公司。2、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2018年以来,奥佳华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永年达、奥途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收起】 |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 【展开全文】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0万元,奥佳华未按规定披露前述事项。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公司。2、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2018年以来,奥佳华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永年达、奥途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收起】 |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 【展开全文】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合计6,150万元在建工程款项最终流向奥佳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达”),上述情形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150万元,奥佳华未按规定披露前述事项。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公司。2、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2018年以来,奥佳华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永年达、奥途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收起】 |
你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股票 3,000 股, 成交金额 37,485 元。 同日,你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奥佳华股票 3,000 股,成交金额 35 【展开全文】你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股票 3,000 股, 成交金额 37,485 元。 同日,你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奥佳华股票 3,000 股,成交金额 35,580 元。 你作为奥佳华公司董事,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且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