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行为 |
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 【展开全文】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据此,华锡有色对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总资产分别调增8.86亿元、10.98亿元、10.93亿元;净资产分别调增8.18亿元、9.98亿元、9.93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682.69万元、1,210.99万元、1.629.05万元。 【收起】 |
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 【展开全文】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据此,华锡有色对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总资产分别调增8.86亿元、10.98亿元、10.93亿元;净资产分别调增8.18亿元、9.98亿元、9.93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682.69万元、1,210.99万元、1.629.05万元。 【收起】 |
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 【展开全文】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据此,华锡有色对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总资产分别调增8.86亿元、10.98亿元、10.93亿元;净资产分别调增8.18亿元、9.98亿元、9.93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682.69万元、1,210.99万元、1.629.05万元。 【收起】 |
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 【展开全文】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据此,华锡有色对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总资产分别调增8.86亿元、10.98亿元、10.93亿元;净资产分别调增8.18亿元、9.98亿元、9.93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682.69万元、1,210.99万元、1.629.05万元。 【收起】 |
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 【展开全文】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据此,华锡有色对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总资产分别调增8.86亿元、10.98亿元、10.93亿元;净资产分别调增8.18亿元、9.98亿元、9.93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682.69万元、1,210.99万元、1.629.05万元。 【收起】 |
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 【展开全文】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据此,华锡有色对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总资产分别调增8.86亿元、10.98亿元、10.93亿元;净资产分别调增8.18亿元、9.98亿元、9.93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682.69万元、1,210.99万元、1.629.05万元。 【收起】 |
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 【展开全文】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过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对被合并方华锡矿业的部分资产、负债在按照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据此,公司对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88,610.65万元、归母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调增65,733.17万元、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调减618.77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4.88%、32.71%、8.21%;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772.93万元、净资产调增89,189.27万元、净利润调减1,179.4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65%、36.44%、7.3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292.53万元、净资产调增88,724.76万元、净利润调减1,643.96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58%、34.99%、6.63%。 【收起】 |
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 【展开全文】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过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对被合并方华锡矿业的部分资产、负债在按照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据此,公司对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88,610.65万元、归母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调增65,733.17万元、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调减618.77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4.88%、32.71%、8.21%;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772.93万元、净资产调增89,189.27万元、净利润调减1,179.4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65%、36.44%、7.3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292.53万元、净资产调增88,724.76万元、净利润调减1,643.96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58%、34.99%、6.63%。 【收起】 |
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 【展开全文】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过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对被合并方华锡矿业的部分资产、负债在按照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据此,公司对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88,610.65万元、归母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调增65,733.17万元、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调减618.77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4.88%、32.71%、8.21%;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772.93万元、净资产调增89,189.27万元、净利润调减1,179.4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65%、36.44%、7.3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292.53万元、净资产调增88,724.76万元、净利润调减1,643.96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58%、34.99%、6.63%。 【收起】 |
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 【展开全文】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过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对被合并方华锡矿业的部分资产、负债在按照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据此,公司对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88,610.65万元、归母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调增65,733.17万元、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调减618.77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4.88%、32.71%、8.21%;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772.93万元、净资产调增89,189.27万元、净利润调减1,179.4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65%、36.44%、7.3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292.53万元、净资产调增88,724.76万元、净利润调减1,643.96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58%、34.99%、6.63%。 【收起】 |
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 【展开全文】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过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对被合并方华锡矿业的部分资产、负债在按照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据此,公司对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88,610.65万元、归母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调增65,733.17万元、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调减618.77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4.88%、32.71%、8.21%;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772.93万元、净资产调增89,189.27万元、净利润调减1,179.4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65%、36.44%、7.3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292.53万元、净资产调增88,724.76万元、净利润调减1,643.96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58%、34.99%、6.63%。 【收起】 |
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 【展开全文】经查明,2024年3月23日,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收购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2023年一季度将华锡矿业首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过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对被合并方华锡矿业的部分资产、负债在按照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据此,公司对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88,610.65万元、归母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调增65,733.17万元、归母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调减618.77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4.88%、32.71%、8.21%;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772.93万元、净资产调增89,189.27万元、净利润调减1,179.4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65%、36.44%、7.3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总资产调增109,292.53万元、净资产调增88,724.76万元、净利润调减1,643.96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19.58%、34.99%、6.63%。 【收起】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5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 【展开全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5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100%股权后,八桂监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八桂监理当年新增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66.24万元,占公司2020年净资产的比重为7.73%。针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迟至2022年4月11日、6月22日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此外,公司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三会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收起】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5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 【展开全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5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100%股权后,八桂监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八桂监理当年新增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66.24万元,占公司2020年净资产的比重为7.73%。针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迟至2022年4月11日、6月22日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此外,公司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三会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收起】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5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 【展开全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5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100%股权后,八桂监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八桂监理当年新增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66.24万元,占公司2020年净资产的比重为7.73%。针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迟至2022年4月11日、6月22日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此外,公司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三会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收起】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5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 【展开全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5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100%股权后,八桂监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八桂监理当年新增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66.24万元,占公司2020年净资产的比重为7.73%。针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迟至2022年4月11日、6月22日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此外,公司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三会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收起】 |
一、公司治理存在问题(一)三会运作不规范你公司2019年以来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中,4次存在会议通知发出时间距召开时间不足十天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此外,你公司还存在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缺失相关参会人员 【展开全文】一、公司治理存在问题(一)三会运作不规范你公司2019年以来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中,4次存在会议通知发出时间距召开时间不足十天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此外,你公司还存在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缺失相关参会人员签字,个别董事对相关董事会议案表决不规范的情形。(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一是你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对2021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二是2019年以来向有关单位报送财务信息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三)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你公司于2021年8月完成对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的收购后,对八桂监理当年新增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迟至2022年4月11日、6月22日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涉及合同总金额2,566.24万元,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二、会计核算存在问题子公司八桂监理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规范,存在多处差错。一是对八桂监理并入上市公司前发生的业务收入进行追溯调整时,错误冲减2021年相关营业收入,导致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少记813.86万元。二是八桂监理个别收入确认不准确,导致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多记80.66万元。三是对八桂监理并入上市公司前发生的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时,错误冲减2021年相关项目成本,导致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成本少记799.42万元。上述会计核算问题影响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公司治理存在问题(一)三会运作不规范你公司2019年以来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中,4次存在会议通知发出时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公司治理存在问题(一)三会运作不规范你公司2019年以来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中,4次存在会议通知发出时间距召开时间不足十天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此外,你公司还存在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缺失相关参会人员签字,个别董事对相关董事会议案表决不规范的情形。(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一是你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对2021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二是2019年以来向有关单位报送财务信息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三)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你公司于2021年8月完成对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的收购后,对八桂监理当年新增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迟至2022年4月11日、6月22日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涉及合同总金额2,566.24万元,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二、会计核算存在问题子公司八桂监理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规范,存在多处差错。一是对八桂监理并入上市公司前发生的业务收入进行追溯调整时,错误冲减2021年相关营业收入,导致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少记813.86万元。二是八桂监理个别收入确认不准确,导致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多记80.66万元。三是对八桂监理并入上市公司前发生的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时,错误冲减2021年相关项目成本,导致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成本少记799.42万元。上述会计核算问题影响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1日 【收起】 |
其他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22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工作函》的具体内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从行业特征、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事项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一、关于重组标的经营及财务情况1.2020年8月,公司审议通过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华锡矿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议案。华锡矿业主营业务为锡、锌、铅锑矿勘探、开采、选矿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业务。请公司:(1)结合华锡矿业目前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补充披露预案至今标的资产的经营状况有无发生重大变化;(2)结合华锡矿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且资产规模较大的现状,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资产负债率变化情况,并说明变化原因;(3)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对未来经营的总体规划。二、关于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2. 根据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化工)存在非经营性往来共计5393万元,上述款项形成于2010-2014年间。2014年10月,公司将已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华虹化工股权全部转入给控股股东南化集团。2015年10月,华虹化工已提交破产申请,并仍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非经营性往来形成的具体原因,以及2014年10月进行股权转让时,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关于担保事项的后续安排及相关约定;(2)自查公司资金占用披露金额是否完整,是否还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为关联方提供借款或担保的事项;(3)结合华虹化工目前状况,说明上述资金是否具有可收回性,是否需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预计负债,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后续解决方式。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3. 根据年报,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7.28亿元,同比增加8.96%。存货期末余额为0,期初余额1.63亿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42.9万元,同比减少94%;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0,期初余额2786.9万元;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64亿元,同比增加96%。报告期,公司向南化集团供应水电,发生额仅483.21元,上年发生额125.47万元;而报告期末对南化集团应收账款余额153.40万元,期初余额414.75万元。请公司:(1)结合目前以贸易业务为主的情况,补充披露公司营业收入是否与主营业务有关;(2)补充披露报告期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销售模式、信用政策、货物存储及销售流转形式等,并说明报告期是否发生较大变化;(3)补充披露期初存货的具体构成,并结合问题(2)说明期末库存商品清零的原因及合理性;(4)补充披露期初预收款项的具体明细,包括前五名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形成原因、账期等,并结合问题(2)说明期末预收款项清零的原因及合理性;(5)补充披露公司对南化集团应收账款形成原因、金额及账期等,进一步核实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6)补充披露报告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货币资金大幅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7)结合新实施的收入准则及公司业务模式,说明营业收入及相关会计科目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4.前期,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公司被收储的约518亩土地收储合同的应收土地补偿款共计16.5亿元已于2015年收到。就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公司表示待收购地块出让成交地价款完成结算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出让成交地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核定土地增值收益补偿费。请补充披露:(1)截止目前土地挂拍转让的情况;(2)后续处置可能对公司的影响。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以后,组织回复本工作函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上交所下发的《工作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工作函》中所述问题进行逐项认真核实,公司在组织对《工作函》的回复过程中,公司认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退市 【收起】 |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13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王鸿珍收到 【展开全文】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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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3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王鸿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总队因其涉嫌违规交易本公司股票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如有调查结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3日 【收起】 |